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産教融合的若幹意見》(國辦發〔2017〕9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産教融合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18〕106号)、《台州學院産業學院建設與管理辦法(試行)(台學院發〔2020〕101号)等精神,促進産教融合,推進産業學院建設,提升産業學院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應用型人才培養質量,結合學院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産業學院是推進校企合作的新模式,是培養應用型人才的重要方式,是提高辦學實力的重要途徑。産業學院以服務區域戰略性新興産業集群或特定産業行業發展需求為導向、以培養高素質人才為目标、以對接産業技術創新為牽引、以集聚創新資源為支撐,着力打造共商、共建、共享的責任共同體,深入推進産學合作、産教融合、校企協同。
第三條 産業學院以項目為載體開展建設,實行産業學院和合作單位聯合負責制。參與各方應根據協議内容開展合作,大力推進校企“專業共建、課程共擔、教材共編、師資共訓、基地共享”,完善産教融合運行機制。建設主要内容包括:
1.打造優勢特色專業。根據戰略新興産業發展趨勢,依托産業學院與企業合作建設産業急需緊缺學科專業;深化專業建設内涵,突出産業導向和應用導向,鼓勵産業學院,面向未來的新興特色産業需求與合作單位共同設立新商科、新文科實驗班,着力将傳統專業建設成為應用型優勢專業;探索與企業合作成立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利用行業标準和企業資源積極開展專業認證,提高專業建設标準化、國際化水平。
2.創新協同育人模式。合作單位全程參與應用型人才培養,結合學科專業特點,創新多元化協同育人模式。探索政産學研用多主體知識生産、知識應用、知識轉移、知識共享機制,構建跨學科交叉課程、項目驅動課程、問題導向課程、綜合性課程等課程群;探索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着力培養具有“忠誠、奉獻、進取、合作”特質、社會責任感強、專業基礎紮實、發展後勁強的應用型人才。
3.共育共建“雙師型”隊伍。建立與合作單位人員互聘制度,企業聘任專職教師擔任企業中高層管理、技術顧問或研發專家,開展應用型課題研究;産業學院聘任具有行業影響力的專家作為兼職教授,聘用一批優秀企業管理人才和技術人才作為相關專業兼職教師,共同進行人才培養;開展校企導師聯合授課,打造“雙師型”教學團隊;開展師資交流、研讨、培訓等業務,将産業學院建設成“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
4.共同深化教學改革内涵。一是依托教育部産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與合作單位共同開展課程開發、教材編寫、實踐教學、創新創業項目等活動;二是把産業企業最前沿的理論、技術引入課程教學,強化核心專業能力培養;三是将校企合作的最新科研成果及時轉化為教育教學内容,推動學生早進課題、早進實驗室、早進團隊,增強學生的創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5.共建共享實踐創新平台。一是以校外大學生實踐教育基地建設為載體,與合作單位共建實習實訓基地,搭建創新創業實踐平台。二是與合作單位共建共享校内實驗室和實訓中心,為企業、學生和教師提供教學科研服務。三是鼓勵教師、學生參與産教融合項目,為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提供孵化空間、培訓咨詢和創業扶持等服務。
6.項目攻關和創新産品研發。鼓勵産業學院和企業整合資源,在産業學院建設聯合實驗室(研發中心),發揮産業學院人才優勢,開展企業項目聯合攻關、産品技術研發、成果轉化、項目孵化等工作;鼓勵産業學院利用各方資源,向相關主管部門申報課題和經費,共同完成教學科研任務,共享研究成果;大力推動産業學院内部科教融合,以科研促教學,将研究成果及時引入教學過程,将産業學院建設成為産學研合作示範基地。
7.打造地方特色産業文化品牌。建設具有産業特色的典型參觀點和特色鮮明的宣傳資料(包括視頻資料),利用高校文化宣傳陣地服務地方産業挖掘優勢,打造特色的産業文化品牌。
第二章 産業學院的管理
第四條 産業學院的人才培養納入教務處統一管理。學院配合教務處指導和督查産業學院積極履約,建立行業企業深度參與專業建設和應用型人才培養的新機制。鼓勵産業學院積極開展人才培養計劃重構,經教務處組織專家認證後生效。
第五條 産業學院與合作單位之間要建立常态化溝通聯系機制,建立健全産業學院日常管理運營機構與運行機制。産業學院組織架構以合同約定為準。産業學院内設組織機構由學院和合作單位共同商定,報教務處備案。
第六條 産業學院要按照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建設任務制訂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計劃,每學期末向教務處報送産業學院工作總結,及時反映産業學院取得的成績和存在問題,學院配合教務處不定期對各産業學院的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督查。
第七條 鼓勵産業學院聘請企業人員參與各類教學活動,擔任學生導師。理論課教學導師由學院遴選并納入人事系統管理,并按學校有關規定支付相關費用;實踐環節導師由學院遴選并報教務處備案,其相關費用納入實踐環節經費并按學校有關規定支付。産業學院企業導師要熱愛黨的教育事業,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豐富企業生産、管理工作經曆和實踐經驗,原則上應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關行業執業資格或至少具有三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産業學院每學期末應組織部分學生或教師對企業導師進行綜合評價,對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企業導師,應及時予以調整更換。
第八條 産業學院的學生管理由學院具體負責,對于規模較大的學生群體(單個地點達20人及以上),學院将建立輔導員、班主任、學校導師和企業導師互聯互通機制,明确校企各方的分工和職責,共同擔負起産業學院學生培養過程中的思政教育、管理和安全教育,完善産業學院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長效機制。班主任的聘用由學院遴選、報學生處備案,其相關補貼按照學校同類人員執行。
第九條 學院對參與産業學院管理工作的教師給予适當的工作量補貼,由産業學院執行(副)院長根據相關文件要求進行統籌分配。
第十條 學校對産業學院建設實施目标考核與動态指标評估(納入學校對二級學院年度考核的指标體系),目标考核按照《台州學院地方合作平台管理辦法》(台學院發〔2020〕95号)執行,年度目标達成情況考核另行制訂考核實施細則。
第十一條 退出機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産業學院建設終止、摘牌:
1.年度評估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不到位;
2.工作推動不力,嚴重影響人才培養質量;
3.建設成效較差,在學校造成較大不良影響等。
第三章 經費管理
第十二條 合作單位捐贈給産業學院的各類經費,統一納入台州學院教育發展基金會,按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學校每年以專項經費形式撥付每個産業學院一定的運行經費,經費使用參照《台州學院教學經費管理辦法(試行)》(台學院發〔2019〕89号)。
第十四條 政府或企業投入産業學院的運行經費,納入學校财務統一管理,獨立建賬,專款專用,依據協議約定的内容和方式,嚴格按照财務管理辦法執行。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由學院教務辦公室負責解釋。其它未盡事宜,嚴格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學校管理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