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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伟德官网下载客户端委員會發展黨員工作細則

發布時間:2023-03-28      浏覽量: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發展黨員工作,保證新發展的黨員質量,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中國共産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關于進一步提高黨員發展質量的指導意見》(浙組〔2019〕15 号)《中共台州學院委員會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台學院黨發〔2022〕10号)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堅持以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要求,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标準,始終把政治标準放在首位; 堅持慎重發展、均衡發展,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堅持入黨自願原則和個别吸收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防止集中成批發展、近畢業時突擊發展、長期不發展,反對“關門主義”。

第三條 各黨支部應當把吸收具有馬克思主義信仰、共産主義覺悟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為學校跨越式發展攻堅克難的先進分子入黨,作為抓基層黨建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努力建設一支政治過硬、素質優良、規模适度、結構合理、紀律嚴明、作用突出的黨員隊伍。重視在教學科研管理骨幹、學科帶頭人、優秀海外留學歸國人員等有影響力和發展潛力的青年教師中發展黨員的力度。

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确定和培養教育

第四條  各黨支部應當通過宣傳黨的政治主張和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黨外師生群衆對黨的認識,積極引導向黨組織靠攏,不斷擴大入黨積極分子隊伍。

第五條  按照黨章規定:年滿十八歲的在校教職工、大學生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并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産黨。

第六條 入黨申請人應當向工作、學習所在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加入黨組織必須是本人自願提出申請,并向黨組織提出書面申請。

(一)入黨申請書的主要内容應包括:1.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和對待入黨的态度;2.個人在政治、思想、學習、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現情況;3.今後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實際行動争取入黨;4.個人的履曆、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的情況。“入黨申請書”的字數一般要求在 1000─1500 字。

(二)撰寫思想彙報,主要内容應包括: 1.對每一時期黨和國家的重大方針、政策、中心任務的看法和态度;2. 完成某項重要任務後的收獲和提高;3.參加某一項重要的政治活動或學習重要文件所受到的教育和啟發;4. 對本單位發生的重大問題、社會上的熱點問題、國内外重大事件的認識和态度。

5.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國家利益發生矛盾時,思想上有哪些困惑?自己是怎麼去認識的?怎樣去解決的?等等。

(三)入黨材料書寫要求。入黨材料應當使用鋼筆(水筆)書寫,字體工整,表面清楚。個人書寫的入黨申請書、思想彙報等材料,統一使用台州學院信紙,要親筆簽名,并落款日期。

第七條 确定入黨申請人。黨組織收到入黨申請書後,應當在一個月内委派正式黨員同入黨申請人談話,了解基本情況,包括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等,給予鼓勵,提出希望,并且在一個月内對滿足入黨條件的入黨申請人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要求在所在學院(部門)、班級、居住的公寓樓進行公示(公示時間和地點下同),公示無異議,黨支部及時建立《入黨申請人信息登記表》,根據“一人一檔案”制度,為每位入黨申請人建立檔案。

第八條 确定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定時間的考察後,廣泛征求黨内外群衆意見,采取黨員推薦、群團組織推優(團員經團組織推優)等方式産生人選,具體程序是,學院下發關于推薦入黨積極分子的通知,通過班級推薦、團學推薦、個人自薦三種形式來推薦入黨積極分子,廣泛征求黨内外群衆意見,群團組織考察推薦先進分子,并填寫《優秀團員青年入黨積極分子推薦表》。根據申請人綜合表現和黨小組(團員經團組織)的推薦意見,由黨支部委員會(不設黨支部委員會的由黨支部大會,下同)研究決定,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無異議的,正式确定入黨積極分子,名單報所在二級學院、機關等黨的基層委員會(以下簡稱二級黨委)備案(未建立黨委的,需報學校黨委備案),并及時在黨支部大會上公布。

第九條 填寫《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對象培養教育考察登記表》。入黨積極分子每季度要向黨組織遞交一次書面思想彙報,黨支部每半年要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況填入《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對象培養教育考察登記表》。黨委每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狀況作一次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采取改進措施,建立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動态管理機制,及時對不符合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進行調整。

第十條 确定培養聯系人。申請入黨人被确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後,黨支部應當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作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培養過程中,黨支部也可根據需要對培養聯系人作出調整。培養聯系人的主要任務是:

(一)向入黨積極分子介紹黨的基本知識;

(二)了解入黨積極分子的政治覺悟、道德品質、現實表現和家庭情況等,做好培養教育工作,引導入黨積極分子端正入黨動機;

(三)及時向黨支部彙報入黨積極分子情況;

(四)向黨支部提出能否将入黨積極分子列為發展對象的意見。

第十一條 入黨積極分子培養和教育的主要方式有:

(一)指定專人培養。即由黨組織确定的培養聯系人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跟蹤式培養。

(二)黨内活動培養。黨組織應當吸收入黨積極分子參加必要的黨員大會、黨日活動、聽黨課和優秀黨員事迹報告會等活動, 讓他們通過這些活動接受黨内生活的熏陶,增強黨性觀念、組織觀念,堅定共産主義信念。每個入黨積極分子都應按照黨組織的安排,積極參加這些活動,并從中接受黨性教育。

(三)社會實踐培養。要給入黨積極分子交任務、壓擔子, 使他們在實踐中鍛煉提高。

(四)自勵培養。入黨積極分子經常向黨組織和培養人進行思想彙報,彙報一段時間以來對黨的思想認識和其他有關情況。彙報應當實事求是,不隐瞞自己的真實觀點,敢于亮出自己的缺點、不足。

(五)黨校培養。入黨積極分子應當積極參加黨校學習,主要學習黨的基本知識、政治理論等。

(六)考察培養。黨支部定期分析入黨積極分子的情況,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要求,明确努力方向。

第十二條 入黨積極分子工作、學習所在單位(居住地)發生變動,應當及時報告原單位(居住地)黨組織。原單位(居住地)黨組織應當及時将培養教育等有關材料轉交現單位(居住地)黨組織。現單位(居住地)黨組織應當對有關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并接續做好培養教育工作。培養教育時間可連續計算。

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三條 确定發展對象。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和考察後,參加黨校學習培訓考試合格,根據發展計劃數,學院黨委下發關于推薦發展對象的通知,通過組織推薦的形式推薦發展對象。團組織推優,填寫《推薦優秀團員青年作黨的發展對象登記表》。黨支部委員會綜合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班主任、校(分)團委、班級團支部及黨員群衆意見,研究确定拟發展對象并進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無異議,報所在二級黨委備案同意後正式确定為發展對象。

第十四條 确定入黨積極分子為發展對象,必須堅持黨員标準,全面衡量,要着重看其政治素質,要把是否真學真懂真信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否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作為發展和吸納新黨員的根本政治标準,決不能降格以求。對入黨動機不端正、思想覺悟不高、政治品質不好的,工作學習表現再突出,也不能列為發展對象。對教職工入黨積極分子,要考察其在授課和學術研究中的表現,對于當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或當年受學校通報批評或受警告處分未滿6個月、記過處分未滿12個月、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未滿24個月的教職工,不能列為發展對象;對學生入黨積極分子,要綜合考察其在專業學習、公寓生活、志願服務、社會實踐等方面的表現,年度智育分和綜合考評分未達到班級前60%、課程補考兩門以上者原則上不能列為發展對象(受處分學生組織發展相關要求見本細則第四十一條)。重視團支部或黨小組的推薦意見,團支部或黨小組推優不過半數者,黨支部應認真分析情況,慎重發展。

第十五條 發展對象應當有兩名正式黨員作入黨介紹人。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由黨組織指定。受留黨察看處分、尚未恢複黨員權利的黨員,不能作入黨介紹人。

第十六條 入黨介紹人的主要任務是:

(一)向發展對象解釋黨的綱領、章程,說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

(二)認真了解發展對象的入黨動機、政治覺悟、道德品質、工作經曆、現實表現等情況,如實向黨組織彙報;

(三)指導發展對象填寫《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以下簡稱《入黨志願書》),并認真填寫自己的意見;

(四)向支部大會負責地介紹發展對象的情況;

(五)發展對象批準為預備黨員後,繼續對其進行教育幫助。

第十七條  政治審查。黨組織必須對發展對象進行全面審查,特别要進行政治審查。

(一)政治審查的主要内容是: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态度;政治曆史和在重大政治鬥争中的表現;遵紀守法和遵守社會公德情況;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

(二)政治審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材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以及必要的函調或外調。在聽取本人介紹和查閱有關材料後,情況清楚的可不函調或外調。

(三)政治審查必須嚴肅認真、實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貫表現,形成政治審查報告。在審查基礎上形成入黨綜合考察意見,提交黨支部委員會讨論通過并将政審結論寫入《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對象培養教育考察登記表》。

凡未經政治審查或政治審查不合格的,不能發展入黨。

第十八條 撰寫“自傳”。發展對象應向黨組織寫一份“自傳”。寫“自傳”主要是向黨組織交待自己的成長情況,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員的自然情況;

(二)本人自小學以來的學習、工作經曆,每個階段的銜接要完整;

(三)各個階段,特别是遞交入黨申請書之後,本人對黨的認識以及思想轉變、提高過程;

(四)對一些重大政治問題的立場、觀點和态度;

(五)在經受名利考驗、取得成績或遭受挫折等情況下,本人是如何對待、如何處理的?自我評價如何?

(六)本人入黨态度和決心,今後的努力方向等。

第十九條 發展對象集中培訓。所在二級黨委或黨組織應當對政審合格的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培訓時間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個學時)。培訓時主要學習黨章、《關于黨内政治生活的若幹準則》等文件。中央組織部組織編寫的《入黨教材》,可以作為學習輔導材料。培訓結束後,頒發結業證書。未經培訓的,除特殊情況外,不能發展入黨。培訓結束後,頒發結業證書。未經培訓的,除特殊情況外,不能發展入黨。

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

第二十條 接收預備黨員應當嚴格按照黨章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二十一條 黨委預審。黨支部委員會應當對發展對象進行嚴格審查,經集體讨論認為合格後,報所在二級黨委預審。

各黨委對發展對象的條件、培養教育情況、政審情況以及材料規範性等進行審查,教工黨員發展可根據需要聽取紀檢監察室、保衛處等相關部門的意見。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黨支部,并向審查合格的發展對象發放《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

發展對象未來三個月内将離開學校的,一般不辦理接收預備黨員的手續。

第二十一條 填寫《入黨志願書》。培養聯系人指導發展對象填寫《入黨志願書》。《入黨志願書》實行編碼管理,《入黨志願書》的有關欄目,一般應由本人填寫(本人有特殊原因除外),填表人必須以認真負責的态度來填寫。填寫時,對黨要忠誠老實, 不得有任何虛假和隐瞞,各項欄目都要求填寫清楚規範,沒有内容填寫的欄目,要填上“無”字。

第二十二條 審查《入黨志願書》。經審查合格的發展對象,黨支部應當召開黨支部委員會對發展對象填寫的《入黨志願書》和有關情況進行嚴格審查,經黨支部委員會讨論合格後,再提交黨支部黨員大會讨論通過。

第二十三條 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讨論接收預備黨員的黨支部大會,有表決權的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人數的半數。雖超過半數,但是缺席人數較多,一般也應改期召開。

黨支部大會讨論接收預備黨員的主要程序是:

(一)發展對象彙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曆、家庭和主要社會關系情況,以及需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

(二)入黨介紹人介紹發展對象有關情況,并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

(三)黨支部委員會報告對發展對象的審查情況;

(四)與會黨員對發展對象能否入黨進行充分讨論,并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在黨支部大會召開前正式向黨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統計在票數内。

黨支部大會讨論兩個以上的發展對象入黨時,必須逐個讨論和表決。

第二十四條 材料上報。黨支部應當及時将黨支部大會決議和入黨介紹人意見填寫在《入黨志願書》上,連同本人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培養教育考察等材料報學院黨委審批。

黨支部大會決議主要包括:發展對象的主要表現;應到會和實際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人數;表決結果;通過決議的日期;黨支部書記簽名。

第二十五條 接收預備黨員公示。黨委在讨論審批前,黨支部将黨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的預備黨員的基本情況等進行公示, 時間為不少于5個工作日。

 

第二十六條 組織談話。在發展對象公示無異議後,審批接收新黨員前,黨委指派專人同發展對象談話,作進一步的了解,并幫助發展對象提高對黨的認識,談話人應當将談話情況和自己對發展對象能否入黨的意見,及時如實填寫在《入黨志願書》上,并提交伟德官网下载客户端黨委會。

第二十七條 黨委審批。黨委會審批預備黨員,必須集體讨論和表決。

黨委主要審議發展對象是否具備黨員條件、入黨手續是否完備。發展對象符合黨員條件、入黨手續完備的,批準其為預備黨員。黨委會審批兩個以上的發展對象入黨時,應當逐個審議和表決。黨委審批意見寫入《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注明預備期的起止時間,并通知報批的黨支部。黨支部應當及時通知本人并在黨員大會上宣布。對未被批準入黨的,應當通知黨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應當在三個月内審批。如遇特殊情況可适當延長審批時間,但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十八條 入黨宣誓。預備黨員必須面對黨旗進行宣誓。入黨宣誓一般由校黨委或黨總支組織進行。入黨宣誓儀式的程序:(一)宣布儀式開始,奏《國際歌》;(二)黨組織負責人緻詞;(三)新黨員宣誓;(四)新黨員代表向黨表示決心;(五)上級黨組織代表講話;(六)奏《國歌》,宣布儀式結束。

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第二十九條 教育和考察。黨組織應當及時将上級黨組織批準的預備黨員編入黨支部和黨小組。通過黨的組織生活、聽取本人彙報、個别談心、集中培訓、實踐鍛煉等方式,對預備黨員繼續進行教育和考察。在預備期裡,預備黨員除了主動向黨組織口頭彙報本人的思想、工作情況外,還應當每個季度寫一份思想彙報,黨支部每學期要讨論一次預備黨員的思想表現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同本人談話。

第三十條 預備黨員轉正。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為一年。預備期從黨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算起。

預備黨員預備期滿,黨支部應當及時讨論其能否轉為正式黨員。認真履行黨員義務、具備黨員條件、黨員檔案齊全的,應當按期轉為正式黨員;需要繼續考察(參照本細則第十四條不能列為發展對象的具體表現)和教育或黨員檔案不齊全的,可延長一次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于半年,最長不超過一年;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預備黨員違反黨紀,情節較輕,尚可保留預備黨員資格的,應當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或延長預備期;情節較重的,應當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應當經黨支部大會讨論通過和上級黨組織批準。

第三十一條 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本人向黨支部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黨小組提出意見;黨支部征求黨員和群衆的意見;黨支部委員會審查;召開黨支部大會讨論、無記名投票表決通過;黨支部将有關材料報黨委審批。

讨論預備黨員轉正的黨支部大會,對到會人數、贊成人數等要求與讨論接收預備黨員的黨支部大會相同。

第三十二條 預備黨員轉正公示。學院黨委在讨論審批前,将黨支部大會通過轉正預備黨員的基本情況等進行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第三十三條 黨委審批。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應當在三個月内審批。審批結果應當及時通知黨支部。黨支部書記應當同本人談話,并将審批結果在黨員大會上宣布。黨員的黨齡,從預備期滿轉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

第三十四條 預備期未滿的預備黨員工作、學習所在單位(居住地)發生變動,應及時報告原所在黨組織。原所在黨組織應當及時将對其培養教育和考察的情況,認真負責地介紹給接收預備黨員的黨組織。

黨組織應當對轉入黨員的入黨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對無法認定的黨員,及時與原單位黨組織取得聯系,并将情況說明報校黨委組織部,不予承認。

第三十五條 對校外轉入的預備黨員,在其預備期滿時,如認為有必要,可推遲讨論其轉正問題,推遲時間不超過六個月。轉為正式黨員的,其轉正時間自預備期滿之日算起。

第三十六條 材料歸檔。預備黨員轉正後,黨支部應當及時将其入黨申請書、思想彙報、《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對象培養考察登記表》、黨校結業證書或文件、《推薦優秀團員青年作黨的發展對象登記表》、内外調材料、本人談話記錄、入黨政治審查報告、自傳、《入黨志願書》、轉正申請書、預備期轉正考察意見、“五公示”等入黨材料存入本人黨員(人事)檔案。

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

第三十七條 校黨委定期檢查指導黨員發展工作,各支部應當把發展黨員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作為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内容。重視從優秀學生和高層次人才中發展黨員,作為黨支部書記履行職責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八條 做好發展黨員計劃。黨支部發展黨員,要有計劃地進行。要通過對入黨積極分子的考察分析,制定教育、培養的具體措施,形成年度發展黨員工作計劃,并上報二級黨委。

第三十九條 黨支部要按照入黨程序及要求,嚴格履行有關手續,堅決杜絕違紀違規問題發生。黨委成立發展黨員工作審核小組,書記、副書記分别擔任審核小組組長、副組長,負責發展黨員各項工作的全面審核,重點把關确定發展對象、讨論接收中共預備黨員、中共預備黨員轉正等關鍵環節。黨組織負責人要把好關,對不堅持标準、不履行程序、超過審批時限和培養考察失職、審查把關不嚴的責任人應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對違反規定吸收入黨的,一律不予承認,并在黨支部大會上公布。對采取弄虛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黨員條件的人發展為黨員,或為非黨員出具黨員身份證明的,應當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第四十條 發展黨員中要堅持“五個不發展”:

1.沒有經過培訓的不發展;

2.培養考察不到一年的不發展;

3.黨内外意見不一緻的不發展;

4.沒有政審或政審不合格的不發展;

5.材料不全的不發展。

第四十一條 受處分學生組織發展,要求廣泛征求學院領導、輔導員、班主任和任課老師的意見,召開黨員、班團幹部、寝室同學座談會以及團支部民主測評會,全方位了解該學生受處分後的表現,形成書面材料,黨委要嚴格進行研究審批。學生受記過(含)以下處分,除滿足發展黨員相關标準和程序外,另須滿足以下條件方可考慮發展:

1.解除處分滿一年以上(以發文為準);

2.受處分後每學年綜合考評成績居全班前30%,表現優秀的可放寬到全班前40%,如在省級以上A類學科競賽中獲三等獎以上、校學科競賽中獲一等獎;

3.受處分後至少獲得校級以上榮譽1項(不含技能競賽),或受處分後有突出貢獻者(受地市級政府以上表彰)。受留校察看(含)以上或受過兩次以上處分的學生一般不應發展。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本細則由伟德官网下载客户端黨委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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