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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建設

關于做好2015年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立項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5-06-12      浏覽量:

各二級學院、部門: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通知,現就做好我校2015年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立項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限額數

   為确保項目研究質量,省教育廳對高校的項目數量實行總量控制,本科院校逐步減少,高職高專院校适度增加。

我校共可申報15項(其中1項為定向項目)。因此,原則上每個二級學院、部門限報1項。

二、        項目經費

按照省教育廳通知要求,理工類項目資助經費為1萬元,人文社科類項目資助經費為0.5萬元。

三、立項基本要求

1.重點支持學術思想新穎,立論充分,創新點突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體,研究方法和技術路線先進、可行的項目。鼓勵和支持開展對策類課題研究。

2.正在主持承擔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或已承擔省教育廳科研項目的,或三年來立項(包括各渠道項目)後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的,或不執行有關部門和學校科研管理規定的教師不得參與申報。

3.作為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每人每年度隻能申報1個項目。作為主要參加者隻能參與2個項目的申報。

4.項目主要資助高校副教授(或相應職稱)及以下專業技術職務的青年教師(原則上年齡在45周歲以下)。項目申請者必須是項目的實際研究者,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研究,項目研究人員一般應組成課題組,具有合理的梯隊。 

 四、時間安排

各項目申請人請根據本部門規定時限前通過學校科研管理系統提交相關材料,并在附件中上傳《浙江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申請書》電子稿,便于下一步評審。

各二級學院、部門請于630日前将确定推薦人員名單報科研處。科研處将在推薦人員名單基礎上,組織專家,擇優推薦立項。

各推薦上報人員還要在630日前,注冊、登陸教育廳科研管理網(網址:http://www.zjkysz.cn)完成《浙江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申請書》填寫。

《申請書》啟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無效。

  聯系人:吳麗華,聯系電話:638783

 

 

附件:浙江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申請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浙江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申請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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